格鬥狗風波持續發酵 動保團體憂掀棄養潮

近日香港接連發生狗隻襲擊事件,包括打鼓嶺坪洋村狗咬人案,以及元朗 YOHO 狗咬狗事件。事件再次引發社會對犬隻監管制度的討論。其後,漁護署加強執行《危險狗隻規例》,並針對懷疑屬格鬥狗隻的個案進行調查及分類評估,引起部分狗主及動物福利團體憂慮。

漁護署近日發出的文件再次闡述法例定義,說明美國比特鬥牛㹴、美國斯塔福郡㹴及美國惡霸犬一直被視為屬於「比特鬥牛㹴」類別的常見品種,強調相關政策及法例定義並無改變。

然而,署方以外觀特徵識別犬隻種類的做法,引發獸醫、狗主及動物權益團體對執法標準與科學依據的討論。

品種識別成焦點 議員倡引入照片紀錄及DNA輔助鑑定

在打鼓嶺坪洋村致命狗咬人案件中,涉事狗隻晶片本登記為唐狗,但漁護署其後確認該狗隻混有格鬥犬血統。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陳博智表示,現時狗牌資料庫未有儲存犬隻照片,建議未來於續領狗牌時加入相片紀錄,方便日後識別。他同時認為,當個案涉及品種爭議時,可研究利用 DNA 測試等科學手段,來確定混種的百分比。

漁護署表示,目前國際間鑑定格鬥狗類別的做法主要檢視犬隻的外觀、特徵和體態,觀察頭、鼻、口形狀,以及下顎是否特別強壯。署方指出,基因檢測並非鑑定格鬥狗的最佳方法,因為帶有相關基因的犬隻未必會呈現格鬥狗特徵,因此現行評估仍以外觀及體格特徵作主要依據。

動保團體指棄養個案增加 倡設緩衝期

動物福利關注聯盟召集人劉鎮海表示近期收到的棄養個案較前一個月上升約五成,反映部分飼主對新一輪執法行動感到不安。

他指出,有狗主曾主動帶同狗隻到漁護署打針。該狗隻的照片經前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成員目測認為是沙皮狗,不屬危險品種;但漁護署人員一見到狗隻,便目測界定是危險品種,並拒絕讓主人帶走,最終該名主人選擇棄養。劉鎮海建議署方應設立緩衝期,讓狗主有時間自行帶狗到漁護署確認品種。

「包包」及「Baku」事件引發社會關注

近期最受關注的個案,分別涉及赤柱一隻深受街坊歡迎的10歲高齡狗「包包」,以及由動物機構領養的8歲狗隻「Baku」,兩宗個案均因懷疑涉及格鬥犬種類而被漁護署帶走評估。

狗主批評漁護署人員上門時僅「隨便望兩眼」,未經驗血或科學測試便判定牠們具備格鬥犬特徵並即時扣留。其中「包包」的飼主為免愛犬長期被扣留,被迫冒著高齡手術的風險,緊急為牠安排絕育,才得以讓「包包」平安回家。

然而,漁護署強調,在合理懷疑情況下,執法人員有法定權力帶走狗隻作專業評估,而評定工作由獸醫進行,並非單憑前線人員「看一眼」便作出決定。此外,狗主如不服分類結果,可於法定期限內向「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提出上訴。

漁護署署長黎堅明亦表示,近期部分受關注個案中,署方均有先與狗主溝通後安排派員上門檢視,並非強行將犬隻帶走;部分狗主亦主動將犬隻帶到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評估。

署方:34隻持牌格鬥犬合法飼養中 過去兩周6宗確診個案

截至9月初,漁護署表示全港共有34隻持有效狗牌的格鬥犬,過去兩星期共有6宗個案經評估後被確認屬格鬥犬。署方指出,近期查詢及舉報數字上升,反映市民對公共安全的關注增加,但不認為相關舉報涉濫用或惡意投訴。

促從源頭防走私 推動《動物福利法》

動物福利團體認為,要減少危險狗隻的問題,政府應從源頭防止走私狗隻,同時盡快推進《動物福利法》中的「謹慎責任」的立法工作。